![]() 萍乡市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现场 ![]()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市社保局局长李卫国介绍相关情况 记者邓敏报道:8月1日下午,萍乡市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3号楼新闻发布厅举行,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市社保局局长李卫国介绍了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符合此次调整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共计17.86万人,平均增幅5%左右,共计补发养老金1.45亿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7号)要求,萍乡市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萍乡市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5年调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待遇的办法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钧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合并计算,其中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对于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定额调整按照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适当倾斜按高龄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计算高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作为萍乡市委、市政府民生“八个提升”行动之社会保障事业提升行动重要内容,提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全市符合此次调整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共计17.86万人,平均增幅5%左右,共计补发养老金1.45亿元,调整后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9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已于7月25日全部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