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选树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21〕115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选树工作的提示》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联系电话:0799-6827373 电子邮箱:pxswcjb@163.com 通讯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1617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