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斯妮报道:11月1日,记者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月31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刘熙瑶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张豫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周丽娜(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舒芳(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雨姬(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金颉(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叶峰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陈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黄薇(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黄长林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邹凡(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姚赛(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周金颉(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刘薇(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