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巩固提高管理与执法水平,近日,萍乡市公布违法处置建筑垃圾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切实加强萍乡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违规倾倒和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受理内容包括: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的;委托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或个人,运输、倾倒建筑垃圾的;运输过程中未进行全密闭覆盖,沿途泄漏、抛撒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未经核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填埋场、临时贮存场、资源化利用企业等非正规消纳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经核准的消纳场所受纳未经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的。 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或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设施运维中心、安源区城管局、萍乡经开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湘东区城市管理局、芦溪县城市管理局、上栗县城市管理局、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建设局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但需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举报人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施工现场、运输途中、非正规消纳场所作业时的违法证据,以便执法部门有效地查处违法行为。(全媒体记者 吴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