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周莹 摄)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周莹报道:2月25日,萍乡市、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萍乡举行。2025年1月,江西、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萍乡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继2023年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两市共同立法之后对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又一次深化探索。 发布会上,萍乡、株洲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协同立法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情况进行解读,并就贯彻落实法规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4年,在两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萍乡、株洲两市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在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计划确定后,两市共同组建了跨省起草工作专班,共同开展调研,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联合组织专家就协同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召开8次协商会,集中改稿会6次,反复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最终形成了两市《条例》。 据悉,两市的《条例》主要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机制协同、措施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8个方面的联合防治机制,即“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联动执法、科研合作、公众参与、协同监督、区域联防联控”;提出了6个重点领域的防治措施,即“绿色低碳发展、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两市条例在法规名称、体例结构、条文设置、内容表述、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设计上保持高度一致。这在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方面,属全国首例。 两市《条例》的出台,为加强萍乡市与株洲市的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两市将共同推进法规实施一体化,做好区域协同立法“后半篇文章”,协同制定条例实施方案,加强重点措施衔接联动,确保法规同步实施、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