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萍乡市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萍创建发字〔2019〕16号)要求,8月20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对申请设立为中心城区犬只狂犬病授权免疫点的5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考核。 考核组重点检查了各动物诊疗机构人员配备、执业注册、经营场所面积及功能分区、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制度建立和仪器设备等情况。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内犬只狂犬病授权免疫点,并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监测工作,助推我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