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推进会,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部署调度,督促县区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完善宅基地管理联审联批制度。二是对农民建房实行网格化监管和违法查处。共拆除空心房、危房、老旧房、废旧栏舍杂屋违章建筑200余间,清理违法用地7000余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退出闲置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39宗,面积4786平方米。三是开展了打击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的检查。查处农村建房违法用地236宗,面积290.26亩,其中耕地面积165.4亩;通过整改报批137宗,面积224.69亩,其中耕地面积109.97亩;通过拆除复耕复绿整改到位18宗,面积13.12亩,其中耕地面积10.4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