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88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3.5%。 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7%。 2018年,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 2019年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每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6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88.4%。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考核指标连续多年实现“两降一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这是市委、市政府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最好回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完善环保机制为抓手,以深化环保改革为动力,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行动计划”为着力点,突出防治重点,稳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按照“工地高质量降尘、道路全天候洗扫、餐饮无盲点整治、工业超低排放生产”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工业废气、柴油货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烟花鞭炮禁放等专项行动;大力推动钢铁、煤炭、水泥、火电、陶瓷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自觉进行技术更新和环境治理,加快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发展,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18年,我市首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首次超过80%,达到82.2%。 打好碧水保卫战。各县区围绕保障地表水水质达标和饮用水源安全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城市黑臭水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2018年,在超50年一遇的干旱恶劣气候下,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17个水质监控断面的水质优良率为88.24%,4个消灭劣Ⅴ类水断面全部通过省政府考核。2019年一季度,生态环境部《2019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我市袁水、萍水河水质综合指数下降幅度为33.6%,位列《2019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中第20位,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推进净土保卫战。为确保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用地污染防治、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行动。与10家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对全市7个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对96家企业开展了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 开展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全省唯一免检获批的“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列全省第三。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造林计划,顺利实施森林抚育、长江防护林项目、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大力推进废弃矿山复绿工程,全面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环境,努力让萍乡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空气更清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