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23 14:1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城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城投公司紧紧围绕我市“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发展战略,紧抓国家融资政策,把握融资窗口时机,积极申报私募公司债,于2019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取得了《关于对萍乡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565号),批准我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成功获批,市城投积极把握住了瞬息万变的债券融资窗口期,是融资工作方面即美元债之后,取得的又一新成绩,本期债券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募集资金主要可用于偿付到期债券,后续市城投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受理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择机完成此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