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市城投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取得了《关于对萍乡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565号),批准我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本期债券发行可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期限不超过5年期。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本期债券顺利发行,2019年9月19日,公司副总经理刘福良率工作人员赴北京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有意向投资机构洽谈私募债的销售发行事宜。 通过此次与多方的洽谈,增添了各投资机构对市城投公司的信心,同时也为本期私募债的择机发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