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报道之七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断前行的住房改革,给中国人民居住空间和生活方式上带来了的巨大变迁。70年来,房地产业作为时代的产物应运而生,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萍乡的房地产业也随着全国房地产行业繁荣发展的浪潮,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70年中日益提升,人们对住房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在70年中不断增强。 01 一、经济的持续发展支撑房地产市场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来,萍乡市经济持续增长,国民财富不断积累,经济总量实现了从“千万”到“千亿”的扩张。从1949年至2018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从4319万元跃升到1009.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01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1949年增长278.8倍,年均增长8.5%。1949年,我市城镇人均支配收入仅为85元,到了2018年,城镇人均支配收入提高到了35763元,比1949年增长419.7倍,年均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49元提高到2018年的18012元,70年间增长366.6倍,年均增长8.9%。 经济的不断发展,让百姓有条件、有能力拥有面积更大、配套更优、环境更好的住房,有力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的发展。我市的城市居民住房建筑面积由1982年的6.15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的36.21平方米,年均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82年的16.5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的58.6平方米,年均增长3.6%。逐年增长的居住面积让市民真正实现住有所居。 02 二、投资规模的提升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萍乡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工作部署,特别是近些年以来,我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大提速”。营商环境不断积极优化,投资引力明显增强。不断向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繁荣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开发投资规模稳步提升。 2000年,我市只有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了2018年底,房地产企业个数增长至93家,比2000年增长2.67倍,年均增长5.4%。不仅企业的数量在明显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也在共同稳步推进。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从2000年到2018年增长22.5倍,年均增长18.9%。企业数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稳步增长,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03 三、建设步伐的加快带来城市面貌的改观 房地产业的繁荣发展,带来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城市面貌的大幅改观。人们的居住场所从曾经的“瓦屋平房”到现在的“单元楼、电梯房”,不少市民住上了“花园洋房”、高端别墅。城市面貌的改观和住房品质的升级离不开城市房地产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 新世纪伊始的2000年,我市房屋施工面积仅为92.05万平方米,到了2018年,房屋施工面积增长至843.30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9.2倍,年均增长13.1%;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由67.49万平方米增长至325.51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4.8倍,年均增长9.1%。房屋竣工面积由33.02万平方米增长至64.31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3.8%。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一栋栋建筑物拔地而起,绘就新时代的城市新面貌。 04 四、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住房品质不断升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繁荣,萍乡市商品房的销售也逐年增长。特别是近年来“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实事,显著激发我市居民的购房刚需;高品质楼盘的进驻,给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提供了更多更好地选择。市场的繁荣在房地产销售数据上得到充分体现。2003年,萍乡市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仅为36.29万平方米,到2018年底,销售面积达到了179.58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1.3%。全市商品房销售额从2003年的4.13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8.23亿元,年均增长23.5%。 不仅商品房销售势头良好,我市的楼盘品质也在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新增多家大型知名房地产企业,新建了多个高品质楼盘。我们的市民也惊喜的发现,在央视广告出现的“绿地”、“碧桂园”、“恒大”等“名牌企业”,开始陆续进驻萍乡建房。这些大型知名的房企新建的楼盘提升了我市楼盘的整体品质。特别是碧桂园天玺湾、恒大御府一期等大型房企项目推出的精装房,给我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提供了全新选择和升级的体验。 05 五、宏观调整政策落地,作用市场成效明显 住房制度改革和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商品房消费市场的发展。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屋建筑面积和竣工面积的逐年增长,商品房的待售面积也在逐年增长,2008年至2016年我市商品房待售面积由9.78万平方米增长至86.72万平方米,待售面积的显著增长说明楼市出现了明显的库存压力,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过热现象。 2016年底,我省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降低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全省各地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我市也积极落实相关去库存政策,以更好地调控房地产市场。2018年底,去库存政策效果明显,我市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至55.65万平方米,比2016年下降了35.8个百分点,去化周期也下降至10.2个月比较合理的区间。 70年发展,70年成就。随着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萍乡市的城市魅力也在不断绽放。房地产业的发展作为新型城市化过程的基本支撑、作为人民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重要民生保障、作为经济发展与调控的重要手段、作为建筑技术以及相关产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在新时代发展的道路上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萍乡市房地产业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新发展阶段“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政策总基调,砥砺前行,实现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萍乡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百姓安居圆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