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发改委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民气价及安装费较高”的问题作为重点整改事项之一,通过实实在在地降低天然气价格及收费,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国家2013年实行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双轨制,间接造成我市天然气价格普遍较高。由于我市管道燃气工程通过改造原有焦炉煤气管网完成,导致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一直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市发改委本着保障民生的原则,实地调研,经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上报市政府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了《关于调整萍乡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萍乡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并于今年9月29日起正式施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3.3元/立方米降至3.16元/立方米;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老旧居民住宅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由2900元/户降至2200元/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