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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法律光辉的使者 ——记市人大代表李强

2019-11-19 14:13|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日报

摘要: 他,仗义执言,惩恶扬善,以无惧无偏的精神,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他,进村入户,宣讲法律,做传播法律的使者,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他,不负重托,为民代言,用履职尽责的行动,助力萍乡经济社会发展。他,满怀 ...

他,仗义执言,惩恶扬善,以无惧无偏的精神,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他,进村入户,宣讲法律,做传播法律的使者,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他,不负重托,为民代言,用履职尽责的行动,助力萍乡经济社会发展。他,满怀爱心,积极联络,用孜孜不倦的付出,帮助贫困学子圆读书梦。他就是市人大代表、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李强。

2010年,李强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从此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10年来,李强敬职敬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法律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李强也成长为律师行业的佼佼者,今年被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参加了“两岸四地青年论坛”,并在论坛上作主旨演讲。

“执法是后置环节,而懂法才是前置环节,接触的案件越多,我就越能感受到普法的重要性,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孜孜不倦开展‘送法律下基层’的主要原因。此外,深入群众、走进基层,也让我增加了关注民情、倾听民声的机会,由此可以准确把握社会舆论普遍关心的热点事件以及典型案件。”多年来,李强一直坚持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开展普法活动,平均每年达到30余场,受益干部群众达到数万人,同时他还是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公益法律顾问。李强注重普法的实用性,针对不同的受众,会通过不同的角度、生动的案例、形象的课件,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事业上一路高歌的同时,李强始终坚守初心,沉下身子服务群众、助推发展。尤其是去年当选为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后,他充分利用法律专长、认真行使代表职权,乐此不疲地奔走在为民履职的路上,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起到了“传声筒”“扬声器”“调音师”的作用。许多人不解地问他:“你的业务都忙不过来,还有时间忙代表工作?”李强的答案是:“既然当了代表,就要干实事,不能做摆设。”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李强有明晰的规划:每年写1篇专题调研文章、写两篇人大议案、开展两次扶贫活动。去年,李强撰写的《在地方人大立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议案,被市人大选送到省人大;提交的《关于解决公职人员接送小孩难的建议》,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市公办中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实现了学生们晚走可留校、留校有陪伴、陪伴有温度。

在萍乡律师界,李强大名鼎鼎。这名气不仅因为他有着精湛的业务水平,还缘于他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帮助。近年来,李强每年接受我市司法部门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民商刑事案件达100余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每月接待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百余人次,他总是耐心解答、细心分析,有时甚至垫钱为困难群众办案,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从穷山沟走出来的农家娃,李强特别关注贫困学生这一群体。2016年,李强率先发起,联络校友加入,在家乡上栗县东源乡小枧中学设立了“金凤凰”奖学金基金会,至今已有200余名贫困学子受益,“将其取名为‘金凤凰’奖学金,就是寓意学子们能像凤凰一样飞出小山村,用知识改变命运,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此外,李强还每年拿出8000元钱,结对帮扶了湘东镇黄塘村4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并承诺一直资助到他们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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