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182户村民被村干部截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共计4.88万元“失而复得”。 莲花县曙光村37户村民陆续拿回了在征地拆迁中被侵占的土地补偿款,领到退回的万元支票,村民们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纪委工作人员宣布对被高坑镇云泉村原党支部书记侵占的21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进行现场清退,“真没想到这笔扶贫资金时隔几年还能拿回来,这都得感谢纪委的同志。今后我们村里一定将这笔扶贫资金用对用好,让它发挥最大效用!”安源区高坑镇云泉村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表示。 直接把违纪违法款清退给群众逐渐在萍乡多个乡镇展开,这是以群众获得感的提升来检验廉洁萍乡建设成效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违纪违法款物清退作为落实廉洁萍乡建设的有效载体,将违纪违法款清退与警示教育、政策宣讲相结合,持续释放正风反腐肃纪正能量。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共召开违纪违法款现场清退大会6场次,清退违纪违法款共计91万余元,涉及村民306户。 违纪违法款现场清退,既表明了萍乡市各级纪委监委始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的决心和鲜明态度,同时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一次警示教育。“曙光村现任村干部受到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感受更深刻、更警醒。我们一定时时刻刻牢记廉洁‘底线’,不越纪律‘红线’,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曙光村现任村书记陈志坚如是说。 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广大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是各级纪委监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抓实抓好违纪违法款清退,把属于人民群众的钱,一分不少地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