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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9-12-13 17:32|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日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经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我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2月12日上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詹春森、副组长罗小璋就做好“回头看”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李小豹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副市长黄强主持。

督察组组长詹春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今年4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萍乡市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现实需要。

詹春森强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察设区市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紧盯“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詹春森指出,督察“回头看”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印发的《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等文件要求,在工作实效上做加法,在程序环节上做减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督察组全体同志将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发挥督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回头看”工作全过程。

市委书记李小豹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不仅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更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萍乡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对于我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服从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以严肃的工作态度,坚决执行督察组的决定,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坚决落实督察组的要求,做到主动接受督察,自觉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对省督察组移交移送的有关问题要认真整改、抓紧整改,力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严禁在整改过程中“一刀切”行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在省督察组的指导下,全力以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罗小璋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萍乡市党政主要领导及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与生态环保工作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9-6335799,专门邮政信箱:萍乡市A00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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