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采取资本合作、劳动合作、土地合作、项目扶持等方式,整合各类资源,恢复、改造、提升乡镇基层合作社。目前,全市恢复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41个。二是积极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坚持开放办社方针,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积极领办创办了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目前,供销系统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240个,其中有国家级示范社9个、省级示范社19个和标杆社3个,莲花县莲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列为全省第二批信用合作试点单位。三是大力发展惠农服务中心。依托涉农企业和基层社,采取社有资本独资、农合联成员共同出资、项目扶持等多种筹资方式,发展一批规范化惠农服务中心,惠农服务网络向村级延伸。全市建设惠农服务中心17个,今年新建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