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盈报道:“每月有1600多块钱的工资,工作也不累,一个月还可以歇几天。”在芦溪县一扶贫车间从事加工布料玩具的易丽,是山口岩村的贫困户,她的丈夫患病多年,孩子还在上小学。她很喜欢这份工作,干活格外卖力,“在自己家门口就能上班,挣钱养家两不耽误。”易丽不是特例,而是萍乡市贫困户通过扶贫车间实现就业,脱贫致富一个缩影。 近年来,萍乡市人社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为贫困人员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全市在贫困户比较集中的村里建立就业扶贫车间247个,国家级扶贫基地2个,共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1914人就近就业,发挥出小车间带动大就业的效用。 市人社部门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大力扶持企业在贫困乡、村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积极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乡镇(村)建立扶贫车间、农村合作社、社区工厂等各类就业扶贫载体(包括未经工商注册的)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每年一次的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对稳定经营1年以上且吸纳了5名贫困户以上就业的,给予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对于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规定给予50%政府贴息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