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办公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邀标发包公告 我院办公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于2017年3月14日经安源区发改委批复同意。于2017年10月进行了招投标,最终江西建宏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因中标单位不能派出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技术队伍,经我院函告,中标单位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根据2018年最新出台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规定,2018年12月12日安源区发改委批复同意该工程项目变更招标方式,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故本院拟将该工程进行邀标发包,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安源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预算审核金额:3399360.28元。 四、施工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五、施工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等级:二级及以上。 六、不接受施工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施工过程中要求建筑八大员全程在场。 七、符合条件的公司在公告后七日内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八大员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经本院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以公开摇号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报名联系人:谢建群 电话13807998035 八、公开摇号确定施工单位后,在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二0一九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