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我谨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9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成绩斐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共接受电话、网络和来信、来访咨询1.4万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4487件,同比增长41.95%,办结率达96.2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9.26万元。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工作者,如:市消协钟嘉同志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莲花县市场监管局郭晓红同志荣获“江西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谱写萍乡“五年新跨越”新时代篇章的关键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方面,全市疫情形势向好,累计确诊病例33例已全部治愈出院,无疑似病例,无留观病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所有密切接触者和接触人员均已解除医学观察;另一方面,企业复产有力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工,经济社会呈现一片复苏态势。但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鉴于此,今年我市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当前,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已开始显现,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我们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重要战场。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依托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切实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提高经营者服务意识。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完善消费者诉求建议渠道,建立高效便利的维权机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消费维权局面。 三是提高监管者执法水平。强化消费维权各个重点领域特别是疫情期间活跃度大增的网上购物、网上订餐、网上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是提高全社会监督效能。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朋友们,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战。让我们继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工作对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