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着力在软硬件建设、支持政策、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吸引金融机构在萍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和分支机构。二是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做大做强。支持萍乡农村商业银行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夯实经营基础,健全管理制度,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质量效益;推动村镇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发挥支农、支小、支散作用。三是设立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县区将在2019年3月底前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实现融资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市担保中心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重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