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兜底保障政策标准再提高。自今年1月开始,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470元/人,五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补贴提高至615元/人,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510元/人,其中失能、半失能人员提高至每月915元/人。二是兜底保障政策再落实。按照“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原则,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万元、配送基本生活物资30.25吨新鲜蔬菜、发放消毒酒精500余斤及口罩5000余个等方式,兜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强低收入人口抵御风险能力,确保疫情期间辖区2440余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部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