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25 10:4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日报
近日,我市首家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江西四顺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市、县税务机关将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加强试点企业的管理,充分利用和挖掘内外部大数据资源,深入开展物流行业经济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