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督查问责,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1件,其中已结案5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66份、《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告知书》66份、《行政处罚告知书》4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移送法院强制执行3件,移送公安1件。二是及时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6起,涉及劳动者75人,其中已结案58件,涉案金额88.6万元。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检查建筑、花炮、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补签劳动合同3000余份;下达年审通知书500份,年审用人单位500户,补缴社保金额1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