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聂奇能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薇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钟琰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进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张豫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薇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阳涛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树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陶勇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袁进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钟琰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