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成报道:9月1日,记者获悉,萍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8月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冯文利辞去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会议通过任命:聂奇能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薇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钟琰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袁进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张豫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敏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刘薇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阳涛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树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陶勇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袁进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钟琰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