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一场荡涤黑恶、惩腐打伞的风暴席卷了萍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今年7月初,我市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当先锋又做督军,奋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等问题,日前,记者专访了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 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承担执纪监察职责,具体查办五类问题:一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问题;二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三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四是推动专项斗争不力问题;五是失职失责问题。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惩腐打伞”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截至8月31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五类问题285起,其中组织参与黑恶势力9起、涉黑涉恶腐败33起、“保护伞”81起、推动专项斗争不力41起、失职失责121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18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根据省扫黑除恶执纪监察组2019年底通报数据,我市涉黑案件“打伞”比例、案均“打伞”数量位居全省第1位。 问: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惩腐打伞”百日攻坚行动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一是抓督导,全面压实政治责任。一方面,市纪委市监委分类确定了4个重点推进县(区),重点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另一方面,落实联点督导机制,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到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督导70余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协商会11次,督促其他职能部门及时移送线索,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涉腐涉伞线索,形成“打伞”合力。二是抓调度,持续推进“两个清零”。市纪委市监委高度重视线索案件清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通过下发督办单、电话调度、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及时办结。在廉洁萍乡建设过程中,我市开发了“廉洁萍乡”扫码举报平台,在廉洁萍乡网站、微信等媒体上增设一键举报窗口,确保举报渠道多样、畅通,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优先核查,确保按时完成核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415条线索中,已完成核查411条,核查率99%,高于全省平均数,2019年年底前受理的线索已全部办结。 (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对案件的审批、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各个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结快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立案的176起案件中,已办结138起,正在办理38起,其中37起为今年6月以来的新增案件。三是抓攻坚,全力推进“惩腐打伞”。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回溯过筛,逐案进行排查,新增涉腐涉伞线索5条,对7起公安机关新近侦办和9起未查处涉腐涉伞、失职失责问题的涉黑涉恶案件,由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导,集中力量突破。对组织参与黑恶势力、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推进专项斗争不力和失职失责5类问题,做到应查尽查、打深打透。 “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五类问题127起,其中立案60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7人,分别占专项斗争以来查处问题总数、立案总数、处理人员总数的44.6%、34.1%、38.9%,这些数字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突破性成效的一个缩影。 问: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履行监督职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答: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专题约谈了3个县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到县区、市直部门督导190余次,有力压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二是强化以案促建。根据查办案件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2份,加强跟踪督办,结合廉洁萍乡建设,督促各行业部门制定了《萍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参与方行为规范》等81个规范性制度,拍摄了《疯狂“村霸”的囹圄之路》警示教育片,在全市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及时启动问责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处推动专项斗争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135人,其中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77人、科级以下干部4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