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跨省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2580万元。 据悉,市中级法院受理的萍乡某民营企业申请执行唐山某焦化公司一案中,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唐山某焦化公司已搬迁厂址,法定代理人、实际控制人均拒不露面。法院到当地市场监管、不动产、工业园管委会及税务等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后发现,该焦化公司在近一个月中开具了一亿元的增值税发票,该公司仍在进行生产销售。 鉴于该情况,市中级法院一方面对该焦化公司处以罚款,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另一方面,从税票中找到与其业务量最多的河北某钢铁公司,并派人立即对该焦化公司在该钢铁公司的货款进行冻结,该钢铁公司将2380万元款项全部汇至市中级法院指定账户,后市中级法院又扣划该焦化公司200余万元。 至此,该案标的款、执行费、罚款258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