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蓝天碧水净土•2018行动计划”,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5天,优良率达88.8%,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8.9、3.2微克每立方米。二是完成县城取水口上移工作,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行,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顺利推进,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三是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砖厂、沙厂、采石场专项整治,关闭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58家18万余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