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礼靓)自《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出台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2018、2019年,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连续两年列全省第一,获得省嘉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我市坚持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以“节地增效”行动助力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以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详细评价国家试点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省级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做到两结合、两促进。据悉,我市坚持节地评价,促进“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作为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全国十个试点设区市之一,我市以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为基础,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更好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差别盘活,促进“争增量”向“挖存量”转变。全面调查摸清全市低效用地底数,在市中心城区率先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开发试点,建立市、县、园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以“节”谋进,统筹城市功能再造、人文历史传承等。如南正街改造项目,我市通过采取整体拆迁和整治改造相结合等多元化建设模式,打造出极具民俗古风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盘活存量土地700余亩,节约用地近1000亩;坚持提质增效,促进“低产田”向“高精尖”转变。我市以两个试点为立足点,同步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改革、工业“标准地”建设、建设用地“增存挂钩”专项行动,全方位落实“节地增效”行动,切实提高全市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全力推进两个试点工作,将“节地增效”工作考核纳入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贯彻落实“节地增效”行动,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通过打造萍乡特色,形成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