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12时10分,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王振美同志因病抢救无效,在莲花县六市乡家中与世长辞,享年95岁。 1925年出生的王振美是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他年轻时身患重病,受到党和政府以及乡亲们的帮助才获救治,自此决心回报社会。几十年来,他不忘初心,过着“抠门”的生活,却崇德向善、乐于助人、反哺乡梓。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到处都有他慷慨捐助的身影。2017年,92岁高龄的他捐出50万元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发展,并实现了成为中共党员的夙愿。王振美的事迹,感动了广大群众,赢得了社会认可。2018年,他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荣登“中国好人榜”;2019年9月,王振美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