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残联结合《中共萍乡市委关于廉洁萍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主动将“规范征收使用管理萍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纳入廉洁萍乡建设项目。 为此,2019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萍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流程》和《萍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残保金、不得自行改变残保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制定《征收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岗位职责》,为残保金及时、足额规范征缴到位提供制度保障;每年公示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保金情况、公示残保金缓缴减缴情况、公示残保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提高了市残联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为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