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3 09:1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任命:
聂奇能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芦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聂奇能同志简历
聂奇能,男,汉族,江西上栗县人,1980年11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历任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