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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

2019-3-22 13:19|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日报

摘要: 3月21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37件信访件,属实的36件信访件中已解决33件,3件正在解决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9个问题,有两个问 ...

 3月21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37件信访件,属实的36件信访件中已解决33件,3件正在解决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9个问题,有两个问题已完成,其他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近年来,我市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水平全面提高,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强化对13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及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等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18年,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相比2017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水污染防治设施更加完善。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镇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建成了65套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污水干管提升改造,启动了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市县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提高。畜禽污染养殖防治水平提升。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或搬迁,目前已关停禁养区内464家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98%,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5%。

萍乡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于8月上旬下沉萍乡市开展了补充性督察。在江西省督察期间,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交办信访件1050件,涉及萍乡市37件。2016年11月1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了督察意见。2017年1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该方案将反馈意见分解为61个问题,其中涉及我市问题9个,这9个问题中全省共性问题7个、我市个性问题2个。2017年1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方案要求印发了更为细化的《萍乡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随后,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根据各自责任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更加详细具体的整改方案,由此,我市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截至2019年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市的37件信访件,属实的36件信访件中已解决33件,3件正在解决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9个问题,有2个问题已完成,并于9月7日向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提交了销号材料,其他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予以安排和布置,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检验政治担当自觉不自觉、“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重要标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李小豹,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任组长,有关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书记李小豹同志关于“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指示,从市政府有关单位抽调了19人(其中市生态环境局4人),组成了专门从事环保督察整改督导工作的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深入推进我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对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各级、各部门均对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对照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采取引入社会资本、增加政府投入等多种模式,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集镇污水处理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资0.94亿元开展了市污水处理厂主干管提升改造工程,投资1.3亿元推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萍安钢公司投资10.25亿元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有效减少了污染排放。五是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为巩固环保督察成果,推动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网格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试行)》《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以制度的硬约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抓到底。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是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江西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权重,邀请了专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二是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强化对13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建筑扬尘整治、垃圾焚烧整治、餐饮油烟废气整治、优化道路交通和路网结构、油品整治、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等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18年,市中心城区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3μg/m3、71μg/m3,相比2017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5.6%、15.4%;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2%,相比2017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三是水污染防治设施更加完善。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镇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建成了65套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萍乡市污水干管提升改造,启动了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市县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提高。五是畜禽污染养殖防治水平提升。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或搬迁,已关停禁养区内464家畜禽养殖场(户);可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的环保设施配套率稳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98%,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5%。六是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提升。通过加强全市的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全面实施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机制,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及时排查环境隐患,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市将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作风,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硬举措、更大力度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自觉,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进一步推动产业和城市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精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降低传统行业污染,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经济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大气、水、土壤、生态等污染防治,加快推动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深入开展工业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中心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工作,严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快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自然生态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八大攻坚战役,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天蓝水清气爽地绿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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