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设立11个专班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和走访,检查各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检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12处隐患点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村(社区)实行一周一调度、两周一督导工作机制、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各地质灾害点位进行监管。芦溪县: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更新核实40座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对全县所有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站点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的站点及时进行维修。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人流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上栗县: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力量,科学判断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灾害危险点加强监控,提出切实可行的防灾、避险建议。三是强化体系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发挥群测群防体系功能,有针对性地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四是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派专人监控重点灾害隐患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