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项目)名单 萍乡市 列为拟命名的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 拟命名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 这是我市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后,萍乡在建设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即将获得的又一国家级的殊荣。 2018年4月,我市获批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三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坚持示范区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轮驱动,立足萍乡实际,紧扣创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坚持文化硬件和软件建设齐头并进,在建成一大批高标准的市县乡村的文化设施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效能,创作了一批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打造了一批有特色的文化品牌,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让萍乡从“面子”到“里子”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2019年9月,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期调度,我市位列中部组第一名。 2020年11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我市各项创建指标高质量完成,得到了专家评委的一致好评。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永远在路上,萍乡市将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加强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坚持建好、管好、用好并重,全面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各项要求,为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