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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反馈首轮巡察情况

2019-3-28 14:1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市检察院

摘要:   2018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萍乡市检察院党组派出巡察组对上栗县和莲花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十九大后的首轮常规巡察。近日,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两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向 ...

  2018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萍乡市检察院党组派出巡察组对上栗县和莲花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十九大后的首轮常规巡察。近日,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两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向上栗县委和莲花县委通报巡察情况,协调巡察整改工作,争取县委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向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反馈巡察情况,压实党组书记、检察长抓整改、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全院干警大会形式向两县检察院反馈巡察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常规巡察了上栗县检察院党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党的领导作用仍需进一步增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思想教育抓得不紧、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不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务工作水平不高;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整治不彻底,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司法作风不严谨、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司法不规范问题问责处理不到位;

——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有些未完全得到解决,不少问题依然存在。


  巡察组提出六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持续加强班子建设;三是大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五是从严从紧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六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


  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常规巡察了莲花县检察院党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班子主动作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比较突出;

——思想政治教育浮在表面、“执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队伍思想状态不稳定,对办案政治、社会和法律“三个效果”的统一理解不深,把握运用不够;

——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佳,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班子的思想和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怕、慢、假、庸、散”作风整治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依然存在,抓工作不够实,执行力不足,队伍素能培养不得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缺失,对作风散漫现象和问题抓得不紧,处理不严;

——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复出现;

——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有些未完全得到解决,不少问题依然存在。


  巡察组提出六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四是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五是积极主动争取多方支持;六是严格并规范机关各项管理。


  市检察院党组要求,要把持续整改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密结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建设;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督导,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建立常态化制度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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