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1年3月23日至5月21日,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回头看”,对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党委、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党委、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上栗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 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近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同时,将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学习形式较为单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性还不够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还有欠缺,为群众办实事还有差距,作风建设还不够严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不充分;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有偏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够牢,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够主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有差距;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要求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警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对党的政治理论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使命存在短板,担当意识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抓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纪律意识还不够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欠缺;分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市公安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政治建警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顽瘴痼疾治而不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辅警队伍管理问题突出;巡察整改不够有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深悟透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习研讨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差距;党组发挥全面领导作用不充分,争先创优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到位,作风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持续抓整改的韧劲不足。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上栗县公安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整治作风顽疾力度不大,为民服务意识有偏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干警队伍建设有短板。 按照规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在系统内通报,自反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萍乡市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