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萍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三巡察组向萍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萍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萍乡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办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办党组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办成立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办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逐条逐项细化了具体整改措施。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把方向、定标准、谋举措。办党组成员、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落实。三是强化整改实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3个问题,逐项按时间节点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21个(共23个),目前还在整改的问题2个(共2项,即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措施和力度不够、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措施和效果不够明显,按照方案安排,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针对“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还有不足”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全面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形成了学习资料汇编,采取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交流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要点”等内容。二是撰写心得体会。党组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了1篇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三是认真学习贯彻。通过集中学习、召开全市金融办主任座谈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有关会议精神等,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金融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市政府金融办2021年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使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2)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学习制度。研究印发了《中共萍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学习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研究印发了《市政府金融办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三是办党组每月坚持集中学习,并根据学习主题安排中心发言。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市金融办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建议书单,购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做到人手一册,以学习促进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市政府金融办党组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通过采取办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双周学习会”集体学习交流方式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与履行职能相结合,认真组织好每一次学习。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措施和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多措并举扩大信贷投放,提升金融保障能力。强化目标导向,贷款余额为82.23亿元,较年初增加18.96亿元,增长29.97%,比去年同期增加16.25亿元,同比增长24.63%,在各项贷款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制造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仍保持同步增长,较年初高出1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较年初新增近百亿元,增长12%,同比增加166.8亿元,同比增长21.36%,居全省前列,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15.71%,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4.73个百分点。鼓励银行机构在制造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信贷投放。3月5日,市金融办召开了全市2021年金融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省金融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向各银行机构下达了2021年度新增贷款指导值的通知,明确提出确保全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5%,年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比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制造业信用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3%,使各银行机构明确信贷投放目标。制造业贷款取得较大突破较年初增加18.96亿元,增长29.97%,同比增长24.63%。继续密切政银互动合作。一季度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累计与8家省级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常务副市长带队密集拜访14家省级金融机构对接融资需求,不断密切政银关系,深化互信合作,为萍乡中小微企业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围绕“十大产业链”企业和全市重点项目,汇总融资需求480亿元,并积极向银行业机构推介。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全市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限额83.11亿元,较年初增加15.26亿元;余额71.03亿元,全省排名第五。切实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做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继续发挥中小企业“续贷保”作用,有效解决了地方政府倒贷基金不足的现实困难,显著降低了中小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截至2021年6月,为累计3203家企业提供总计190.01亿元续贷资金,年利率仅9.6%,按日计息。加强信贷投放调度,每季度召开信贷投放工作调度会,建立了月中调度机制,提高了对信贷投放形势的预测和研判,做到提前预判提早介入。抓好激励考核。6月24日,我办推动举办了萍乡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表彰会暨直接融资推进会,对银行业、保险业、担保机构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性。截至2021年6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98%,增速在全省排名第3,四小地市第2。 ②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行动,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今年以来,我办推动星星科技完成注册地回迁,推动市内20家企业与合作券商进行股份制改造签约。主要措施:一是市政府相继召开了股改上市工作调度会、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表彰会暨直接融资推进会,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挂点服务重点拟上市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保障企业上市工作高位推动;二是加强后备资源培育,积极申报江西省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我市共有40家企业进库,企业家数四小地市第一,2021年新增20家企业与合作券商进行股份制改造签约;三是加强调度服务。定期调度重点拟上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到重点拟上市企业一线,了解企业上市有关困难和问题,市政府领导带队走访了多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并现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困难;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我市组织企业参加省金融局、江西证监局举办的资本市场培训活动8次,邀请了中泰证券、国盛证券、理臣资本、省铁航集团等中介机构专家到我市企业进行宣讲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③创新金融产品,改进工作方式。在督促银行机构积极推行本行系统的创新融资产品外,还相继创新推出了“续贷保”,解决企业贷款“过桥”难题;推出应收账款担保贷款产品“信保贷”,为企业盘活应收账款资产;围绕制种产业链,推出订单保单贷款产品“订保贷”。正在研究制定《萍乡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首贷培植企业名单,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着力疏通企业融资堵点。成立了金融专家服务团,专家团通过落实工作任务,深入各产业链开展调研,对口服务我市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草拟了《萍乡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④担保机构逐步壮大。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增注册资本金8亿元,大幅提升担保额度;萍乡市安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花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均在推进中。现有的融资担保机构释放担保效能,6月24日,我办推动举办了萍乡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表彰会暨直接融资推进会,对银行业、保险业、担保机构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性。截至2021年6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0.98%,增速在全省排名第3,四小地市第2。 ⑤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制定了《萍乡市公职人员信贷违约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正式印发实施,开展公职人员信贷违约清收,打击公职人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银行机构合法权益。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持续发力,涉金融案件有效做到快审快结。 (5)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措施和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处非条例。市处非办制定了《2021年春节前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方案》《2021年萍乡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萍乡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宣传方案》,并下发到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明确了工作目标、宣传重点、活动形式和工作要求。认真举办两次防非集中宣传日活动,市处非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各县(区)处非办、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集中发声。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活动期间以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为阵地,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与群众联系密切和硬件条件好的优势,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报字幕,粘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 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以自媒体为抓手,充分发挥其“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通过市县乡三级的微信公众号,大量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微信专题宣传文章和公益广告。以抖音为载体,积极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抖音话题挑战赛活动,上传参赛作品40余件,推送转发相关作品,扩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氖围,下阶段将开展评选展播活动。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群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组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分公司在活动期间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全省统一举报热线--961555,累计发送公益宣传教育短信近50万条。积极组织市、县两级公益宣讲团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积极参与处非宣传日活动,组织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讲团开展系列活动30余场,有效地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市县两级处非工作人员参加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会3次,参与人数达500余人,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打下坚实基础。结合3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贴近群众宣传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宣传,有效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②依托综治网格机制,拓展一线力量。通过学习全省试点县市工作经验,按照“四不变一增加”(网格划分不变、网格员不变、网格管理体制不变、非法集资处置机制不变,网格员增加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职责)的原则,借助综治网格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协助稳控重点上访人员,触角直抵、遍布基层,取得线索上升、风险下降的明显成效。《萍乡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已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后下发组织实施。正式实施后,在全市铺开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将宣传教育、线索巡查和信息上报流转、核查处置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内容,确保在2021年建成覆盖全市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③调整完善处非工作机构,建立处非领导小组专项问题协商会议制度,建立监测预警、线索交办等十余项制度;加大存量案件处置力度,制定了《萍乡市化解非法集资存量案件风险三年攻坚战方案(第二轮)》,开启我市第二轮“三年陈案攻坚战”行动,持续压降存量案件风险;正在研究制定《萍乡市非法金融风险公开提醒提示工作机制》文件,进一步发挥好“处非办”工作职责。 (6)统筹推进全市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处于空白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萍乡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支、市各类金融机构、证券营业部等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全市金融领域人才摸底调查工作,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多方引进具有管理经验的金融管理人才,帮助协调有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金融人才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申报组织开展政银企金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计划并纳入2021年全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下半年组织落实。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作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7)差旅费超标准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住宿费部分已由责任人员退回;二是举一反三,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费用审核关。 (8)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缺少“三单一函”及未注明加班事由、加班人数的凭证,已是由经办人员补齐;二是举一反三,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费用审核关。 (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与市财政局采购办对接,对原购买的打印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按规定不能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二是举一反三,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认真学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政府采购关。今年对打印耗材、办公椅、档案柜等均按要求实行了政府采购。 2.作风顽疾依然存在。 (10)办文马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强化审核把关,提高办文质量。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工作的通知》文件,实行萍乡市综合办公平台机关内部线上流转工作,办文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办文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整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三是今年以来,未出现办文出差错情况。 (11)材料上报工作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在机关干部会上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在会议室实行挂牌作战,已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增强计划性,提高工作执行力。二是综合科对时效性文件及时处理登记,由牵头科室抓好督办落实。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今年以来,从未出现材料上报缓慢情况。 (三)关于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12)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研究。落实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组会和至少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巡察以来,办党组已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2021年1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1年2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于2021年2月9日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带头讲党课。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至少1次,办党组书记、主任黄万青同志于2021年1月15日以“严明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为题带头上廉政党课。三是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办班子成员已开展提醒谈话5次。 (13)推进廉洁萍乡建设不够到位。2019年申报的廉洁萍乡项目《行政服务制度化》中规定主要负责人有一票否决权, 与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冲突,也不符合廉洁萍乡建设初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廉洁萍乡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办党组会讨论研究了《2021年市政府金融办廉洁萍乡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权力规范运行制度》,并及时报送市委廉洁办;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召开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带头遵守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修改《行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试行)。对该制度规定的有关“主要负责人有一票否决权”内容予以删除,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修改,提交党组会讨论印发。 (14)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已督促金融办对《行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对修订后的方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参加监督单位党委(组)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召开工作协调会等方式,跟进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推进落实推进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监督单位廉洁萍乡建设项目和重点任务的监督和指导,各监督单位都召开了党委(组)会,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廉政风险点,申报了2021年廉洁萍乡重点任务并着手推进落实。 (15)重要工作制度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印发实施,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讨论决定方可实施。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或其它重要工作,均按相关规定提前将会议议程告知了纪检监察组并邀请参会;凡是重大决策、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等情况均先征求了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二是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讨论人事管理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并印发实施。 (16)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按照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每次会前提前确定议题。二是对党组会决定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把好文件起草关和审核关。 (17)请示报告制度未全面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按《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已明确党组分工,并将向市委报告的备案报告报市委组织部代为审核。 3.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不够细致。 (18)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责任组织审核。根据《萍乡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办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明确责任人员,认真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对7名科级以下机关干部档案已形成专项审核材料,核实补充有关档案,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入档材料归入相应档案。二是进一步整理《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对存疑档案,由审核人员汇总后,2021年2月1日办党组会对4人档案进行了认定。三是由综合科牵头,全面梳理了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流程材料,由干部选拔任用时具体经办人员收集原有材料,整理各类档案材料装订成册。四是今后将按照程序在整理相关资料后及时建档保存。五是已将之前的干部考察材料根据留存资料补齐;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规范撰写相关材料。 (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一是党组组织学习选人用人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较少。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不够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召开了党组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学习掌握选人用人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按照应收尽收原则,组织人员及时收集、整理了干部选任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了归档,确保了档案完整齐全。二是专人负责记录整理。指定专人如实、准确、规范记录会议组织情况、进程、发言人的发言情况,确保原汁原味体现会议内容。并认真学习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重大决策情况记录备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邀请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参加,并由班子成员对决议情况进行签名。 (20)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学习掌握选人用人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二是专人负责记录整理。指定专人如实、准确、规范记录会议组织情况、进程、发言人的发言情况,确保原汁原味体现会议内容。并认真学习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重大决策情况记录备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邀请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参加,并由班子成员对决议情况进行签名。三是对原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不足之处、考察情况等内容根据原有考察材料进行补充记录完善。四是强化业务学习。负责组织人事的同志规范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工作,加强全程记实工作,规范记录。五是及时对接联系。由负责组织人事的同志及时到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领取《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并按要求记录干部任免有关事项;在党组会议室张贴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4.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1)组织生活会上批评意见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2月7日召开市政府金融办机关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萍组字[2020]127号)文件。二是2月7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包含办班子成员在内的全部8名党员全部参加,党员之间均开展了辣味十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问题,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 (22)未定期上党课和召开支部学习会。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1至6月,我办召开党员大会2次,召开支委会6次,上党课3次,主题党日6次,组织开展学习活动6次。②“三会一课”记录根据要求在萍乡市智慧党建平台上已经上传,市直机关工委通报上半年“三会一课”完成率,我支部为100%。③ 2021年2月26日,支部召开2021年第一次“双周学习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3月12日,支部召开2021年第二次“双周学习会”,会上全体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④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组职责定位。 (23)党务公开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支部已经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目录中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二是将党务公开栏由1楼办公室调整到645综合科办公室,并将党务公开栏的内容全部进行填充,明确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工作。三是2021年3月12日,支部召开2021年第二次“双周学习会”,会上全体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下阶段,我办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金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三是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真正做到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办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我办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799810;邮政信箱:337000,电子邮箱:Pxsjrb@163.com。
中共萍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1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