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 门户 城事资讯 查看内容

萍乡:法治人防贯穿工作每个环节

2019-4-30 22:12|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新法制报

摘要: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法制报社联合江西省人防办,在全省开展以“法治人防江西行”为主题的全媒体大型系列采访报道,提炼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法治人防“江西样 ...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法制报社联合江西省人防办,在全省开展以“法治人防江西行”为主题的全媒体大型系列采访报道,提炼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法治人防“江西样板”,积极参与法治江西建设,助力人防在发展中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萍乡市人防办在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背景下,法治人防意识贯穿工作的每一环节,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普法力度,让群众感受到人防就在身边。与此同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势推进人防工程设施建设,真正将法治人防建设与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将国家安全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利益融为一体,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2018年,萍乡市人防办荣获全省人防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同时,萍乡市上栗县和芦溪县人防办也获得全省县级人防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文/图贺湘江游菊婷 记者林浩裕

人防拉练常态化,提高队伍战斗力

  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人民防空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萍乡市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在人防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人民防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近年来,萍乡市人防办在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背景下,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加快人民防空法治化进程,努力营造了人民防空工作的良好环境。萍乡市人防办主任李强雄表示,坚持“依法建设、应建尽建”、“应收尽收”等原则,萍乡狠抓政策落实和人防工程建设,在2018年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据悉,2018年萍乡市共受理民用建筑报批人防手续项目68个,总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收取比上年同期成倍增长。

  在坚持依法行政、补齐短板抓落实方面,萍乡市在省人防办的指导下,结合萍乡实际制定《萍乡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不仅改革了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办法,还明确了防空地下室功能的配置要求以及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条件和易地建设费的缴纳条件。同时,萍乡着力解决县区历史违规减免项目的处置问题,积极推进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加大对通信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工作力度。 一直以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都是人防工作中的一大困难点,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因人防工程产权归属问题总易出现矛盾,为杜绝类似群体性上访事件,萍乡市人防办经过多次协调与努力,促成将完善和保护人防工程产权制度列入《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萍发〔2018〕21号),规定由国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维护管理;由社会投资者出资建设的单建式人防工程,社会投资者可依法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产权登记部门依法对人防工程进行不动产登记,确保人防工程产权不受侵犯。同时还明确了人防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切实普法

      强化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普法工作,永远在路上。

  人防工作者是国防教育的先行者,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已发生悄然巨变,地位作用也更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作为军民融合的“结合部”,人防能发挥特有的战备、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只有抓好人防普法的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提高人防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从《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实施,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加大全面普法力度……”。萍乡市人防办主任李强雄表示,在学法中用法,在用法中普法,萍乡市人防办逐步让“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每一年,萍乡市人防办都会组织系统职工参加有关人防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深入到单位、社区、学校等宣传人防法律知识,让大家熟悉人防,关心支持人防,大力宣传人民防空战时应战、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使命,使大家感受到人防就在身边,身边离不开人防。在每年的“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都会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民防(人防),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切实实把法治理念,特别是与人防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每年的9月18日,对人防工作者而言是一个既熟悉又特别的日子,它是“九一八”事变纪念日。为了铭记历史,为了警醒广大市民勿忘国耻、居安思危,为了增强人们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萍乡市人防部门都会在这一天拉响防空警报。同时,还会开展宣传人民防空法及各地配套规定,既能为试鸣防空警报讲清法律依据,又能使受众了解与警报试鸣相关的人防通信、人防疏散、人防工程等知识,还可树立起人防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严格执法

      赢得多场“民告官”官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

  据了解,萍乡市人防办经常由负责人带队,对该市房地产建设项目展开人防工程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督促开发商和建设单位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人防建设手续,建设相关人防设施。在检查督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

  在依法建设人防工程方面,萍乡市人防办最近赢得多场“民告官”官司,是萍乡市人防办严格执法的综合体现,也是“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其中,萍乡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门公司”)诉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履行人防工程备案法定职责一案。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萍乡市人防办赢得了本场官司。据萍乡市人防办工程科负责人介绍,数年前,豪门公司开发建设“湘东商业精品街”项目,按照要求向湘东区人防办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当时,豪门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申报建筑面积约7.3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底层面积5890平方米。2013年1月和2月,湘东区人防办先后作出该项目的《项目审核意见书》和《审计方案审核意见书》。工程竣工后,2017年9月,江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出具《江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评定该项目人防工程等级为合格,建议核算面积后通过备案。2017年10月,该公司向萍乡市人防办申报竣工备案,经市人防办经实地勘查,发现该项目实际人防工程面积明显小于应建面积,遂向该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补建应建面积。萍乡市人防办向该公司发出《关于对备案登记申请的回复函》,告知该项目暂不符合验收备案条件,可在补缴不足面积部分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后,再行办理备案手续。

  萍乡市人防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豪门公司开发的“湘东商业精品街”做出暂不符合验收备案条件不予备案情况下,豪门公司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据了解,一审安源区人民法院认为,该项目属于应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按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规定,“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重建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面积的5%、4%、3%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豪门公司存在少建现象,且市人防办已经通知整改或补缴不足面积部分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同时,该项目报湘东区人防审核时,申报底层面积是5890平方米,初核应建人防工程面积5890平方米也无过错。所以,法院判决驳回豪门公司的诉讼请求。

  豪门公司不服,遂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补充查明,涉案项目1号楼为两层建筑,面积合计1932.92平方米,按3%比例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为57.99平方米,2至8号楼首层面积共为9377.2平方米,应建人防工程为9377.2平方米,合计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为9435.19平方米。涉案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已经建设5892.56平方米,少建人防工程面积3542.33平方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建设的涉案项目存在申报底层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严重不相符的问题,应由上诉人承担相应后果”。2019年4月8日,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下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