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礼靓 实习生刘子怡)2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率队莅萍就《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他强调,要紧扣“打造新时代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标杆城市”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吴治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董晓健,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涂迎九等省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市委书记陈敏,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烁分别陪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运波、副主任康峰,市政府副市长刘仁羿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安源区、芦溪县、湘东区,实地察看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情况,并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厂矿企业和专家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上,张小平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立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积极行动;是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助推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立法起草和论证工作,为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张小平强调,就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既是现实所需,更是民心所向,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探索通过立法小切口解决环境大问题的重要尝试。要找准地方立法定位,总结经验做法,彰显地方特色,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条例管用、有用、能用。要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大局意识、把握基本原则、凝聚社会共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