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有人管事”。成立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确保持续高位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二是坚持“有人做事”。全县共聘请农村保洁员951名,发放户用分类垃圾桶9万多个,垃圾箱0.6万个,购置垃圾清运车450多辆,保洁员由村级管理,农户日常监督。三是坚持“有钱办事”。自2015年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工程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县财政投入从每年每村2万元增加至6万元,人均工作经费增加至65元/人。四是坚持“督查考核”。严格执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奖惩”督查机制。截至目前,共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80余人次,开展暗访86次,43次评比,下发督查通报40余期,有效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