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15 12:3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文明萍乡
为做好《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5月8日开始,市委宣传部派调研组到相关部门开展《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通过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分别到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等20多个部门和单位听取意见。
与此同时,由立法起草小组制作的《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社会调查问卷已经发布到媒体,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收集市民群众对立法工作建议。
下一步,调研组将继续到部分县区、乡镇街道开展调研活动,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