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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萍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通告

2022-6-27 14:12|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通告 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办字〔2022〕15号)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申报范围 ...

通告 

      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办字〔2022〕15号)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范围

      申报承训机构的范围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类型。


申报条件

      申请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获取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人代表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了学校培养和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申报程序  

     承训机构填报、编制申报材料,征得法定办学资质颁发行政部门意见,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市本级培训机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实地核查、组织第三方评估(或专家组评审)等,研究确定承训机构及培训专业,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及培训专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核准。

申报要求

      1.承训机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申报表和承诺书、培训专业申报表,并附办学资质证书、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师资力量名单、实训设施设备清单、生活保障设施、主要教学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承训机构申报专业设置原则不超过6个。
      3.承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科 朱清

电   话:0799-6831028

地   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行政中心7号楼20楼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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