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30 15:3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根据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城【2022】10号)文件精神,2022年上半年,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和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安源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湘东区政府对我市建成区内水体进行排查,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有关黑臭水体的定义和技术指标,我市建成区内暂没有发现黑臭水体。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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