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讯 谢献忠报道:众所周知,车祸猛如虎。尤其是饮酒后驾驶车辆,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5月30日下午,安源志愿者协会市司法分会联合开发交警大队,走进萍乡经开区司法局为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
活动中,宣讲民警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视频等形式重点列举了酒后驾驶、闯灯驾驶、超速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和危害后果,课上民警还对几种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处理规定和驾车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警示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关爱生命。
在将近一个小时的面对面交通安全宣讲中,民警用丰富的语言、典型的案例、讲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并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整个讲课环节,宣讲民警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给广大社区服刑人员深入的讲解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讲述的道理深入浅出,且通俗易懂。 安源志愿者协会市司法分会的志愿者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志愿者要以身作则,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礼让斑马线的良好习惯,展开进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活动。
“通过这堂课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交通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同时也会将此次听课的心得体会传达给家人及朋友,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驾驶。”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纷纷感慨到道。 自醉驾入刑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对酒驾有了全新的认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也更深入到千家万户!但是对于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更多法律责任,作为驾驶人的你到底知多少!小编梳理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则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有关规定当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一下的罚款的处罚。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则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有关规定当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重新取的机动车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 3、有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录的,十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 4、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的,不得申请校车驾驶证资格。 小编温馨提示:一个看似小小的驾驶证可能是一家人经济的来源,所以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切勿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