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力度,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落实好场所码扫码查验。市场主体必须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放松、不麻痹、不松懈。从业人员必须按时做核酸检测,经营场所配备洗手液、消毒剂、测温设备等,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坚决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经营场所防控管理。全区餐饮单位、超市、食品经营户、药房、卫生院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加强经营场所、操作环境及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备查,保证室内通风,主动引导顾客不聚集,不逗留;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上岗必须佩戴口罩。 四、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严格把好进货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确保销售商品质量合格,确保经营食品、药品安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各相关市场主体应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停业整顿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