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是省发改委2019年重点价格改革任务及重点工作月调度事项之一。为加快制度建立,2019年6月14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城市管理局、萍乡水务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鄱湖办副主任伊瑾主持会议。 会上,各单位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8〕1175号)要求,对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范围、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计量周期、 资金征收和使用、职责分工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萍乡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草案)。 置中的调节作用和用水定额的指向作用,对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城镇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提高节水意识,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