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瑜 做一件好事并不难,但能把一件好事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去却并不容易。 莲花县荷塘乡珊溪村村民张四先和萍乡市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指导员陈锰做到了。他们的坚守是公民道德和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值得每个人学习。 荷塘乡珊溪村的李常娥今年76岁,丈夫和儿子都已离世,女儿外嫁,家里只剩她一个人生活。62岁的张四先是她的侄子,务农谋生,家境并不富裕。但自2007年堂弟过世起,张四先和妻子便主动承担起照顾婶婶的责任,十余年如一日。村干部曾劝说李常娥到敬老院居住,张四先知道后一口回绝:“我堂弟过世前,我就答应了他好好照顾我婶婶。我说到就要做到,不能食言!而且,婶婶跟着我在一块,我也放心。”李常娥也常跟人讲:“这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碰到了这么好的侄子。” 十几年来,张四先坚守着对堂弟的承诺,初心不改,彰显出高尚的道德品质。与张四先一样坚守着初心的还有陈锰。 陈锰是市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每天7时30分,都会出现在萍矿集团十字路口值勤。一次“晚高峰”期间,一根跨街电缆突然掉落,一头搭在墙头,一头搭在树上。垂落的电线悬挂在靠近地面的马路上方,导致车辆不能通行,整条道路被堵得水泄不通。见此情况,陈锰找来一根撑衣杆,站在马路中央,用撑衣杆撑起沉重的电缆,与另外两名同事交替托举近1个小时,水泄不通的道路这才开始恢复秩序。他也因此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托举哥”。 陈锰还在工作中练就了一双精准辨识违法车辆的火眼金睛,曾主动帮被套牌车主要回误交的罚款2000元。他既是交警又是普法老师,在辖区交通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0年里先后获得“优秀人民警察”“萍乡最美交警”等众多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