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湘东区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无学校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4、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名。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湘东区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 联 系 人:何女士 13879915894 康女士 13517990680 赖女士 13635958387 (二)资格审核:湘东区总医院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按湘东区总医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符合《湘东区卫健系统人才管理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湘府办字【2022】70号文件精神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湘东区总医院组织实施。 2、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每日湘见公布。 湘东区总医院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