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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想吃野味?芦溪公安打响2023年打击涉野专项行动“第一枪”

2023-2-2 16:1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青山绿水 生动可爱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事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爱护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顶风作案只会自食恶果!案件回顾野生动物为进一步巩固“和谐2022暖冬(4)号”行动 ...

青山绿水 生动可爱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事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该爱护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顶风作案 

只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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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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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



为进一步巩固“和谐2022暖冬(4)号”行动成果,芦溪县公安局靠前部署,坚持24小时值守岗位,通过开展日常巡逻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我县生态环境自然平衡。近日,成功破获1起非法狩猎案,抓获嫌疑人1人,现场缴获赤麂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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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



1月26日,南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村民李某猎杀一只疑似赤麂野生动物,线索移交至森林分局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将嫌疑人控制带回讯问。经审讯,李某为满足自己口舌之欲,携带自家饲养的2只“土狗”前往长丰乡山林内方向沿途搜寻猎物。据供述,共计捕获赤麂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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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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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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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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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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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一起保护野生动物,对于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将严惩不贷。如有发现非法狩猎或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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